在我校组织的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 ### 为。根据《 ### ### 办法》(资产发〔####〕##号)的相关规定, ### 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 理情况及结果通告如下:
一、处理依据
根据《 ### ### 办法》(资产发〔####〕##号)第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门反馈, ### ### 供应商黑名单:
(一) ### 会评价层面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标准的;
(二)提供虚假资料获取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三)有串通投标、 ### 为的;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投标中标的;
(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故拒签合同的;
(六)中标后擅自转包(如合同允许的除外)或违法分包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八) ### 经济损失的;
(九)未按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
(十)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
(十一) ### 提供的材料不能真实反映情况的;
(十二)无理缠诉或恶意投诉的;
(十三)有其他违法违纪、 ### 为的。
二、处理结果
### 、 ### 、 ### ( ### )、 ### ### 为, ### ### 进度及项目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 ### 、 ### ( ### )、 ### 及其法人、相关项目负责人#年内不得参与我校发起的任何采购活动; ### 的及其法人、相关项目负责人#年内不得参与我校发起的任何采购活动。禁止期均从####年#月##日起计。
### , ### ,联系电话:####-#######。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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