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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木京区C##-##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用地单位为黄小玲。项目拟规划建设一栋单层临时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高度为#.#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该临时建筑使用年限按《 ### 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将对该方案(具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意见有效反馈期: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com   地址: ### 国土空间规划股   附图:   #.方案总平面图.jpg #.方案效果图.jpg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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