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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 管理办法》( ### 令第###号)的相关规定, ### 对“榆中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 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榆中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
投诉人: ###
地址: ### 关区雁滩路绿苑小区#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仲青
被投诉人: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栖云北路###号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 关镇太白东路南侧
一、投诉事项
####年##月##日,我局收到投诉人对榆中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采购结果的投诉书,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二、调查情况
我局依法受理投诉后, ### 了依法查实,现调查过程结束,我局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认定如下:
投诉事项#: ###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响应资格性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
经核查,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从业人员为###人,未超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 ### ### 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
明,该公司属于中型企业,满足资格条件,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 ### ### , ###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情况。
经核查,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 ### ### , ### ### ,且加
### 公章, ### 家名称中一字填写错误,投诉人据此认定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 ### 投标报价差距大, ### 评分是否合理, ### 文件评定。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审报告,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万元,为有效投标, ### 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
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 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共#家,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 提供的车辆为
同品牌,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应按#家投标人计算, ### 分成立。
三、处理决定
### 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 理决定:
#. ### 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驳回其余投诉事项。
四、权利告知
### 理决定不服, ### ### ###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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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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