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 ####-####年食材采购(#-##标段)(招标编号:HYWC-####-##,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澄清事项背景
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审标准,产品业绩的评审内容及规则“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内(####年#月至####年#月)的销售业绩,按数量计算。以提供投标供应商的猪肉/牛羊肉品销售合同和不低于结算金额###万元的发票为准,最多提供#份合同,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猪肉/牛羊肉品销售合同)得#分,最多得标准分值。”有误。为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 ### 补充调整。
二、具体澄清内容
(一)商务评审标准补充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审标准,产品业绩的评审内容及规则更正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内(####年#月至####年#月)的销售业绩,按数量计算。以提供投标供应商的猪肉/牛羊肉/果蔬品销售合同和不低于结算金额 ###万元的发票为准,最多提供#份合同,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猪肉/牛羊肉/果蔬品销售合同) 得#分,最多得标准分值。”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联系人:尚工;
电话:####-#######;
招标人: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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