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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 ####-####年食材采购(#-##标段)(招标编号:HYWC-####-##,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澄清事项背景 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审标准,产品业绩的评审内容及规则“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内(####年#月至####年#月)的销售业绩,按数量计算。以提供投标供应商的猪肉/牛羊肉品销售合同和不低于结算金额###万元的发票为准,最多提供#份合同,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猪肉/牛羊肉品销售合同)得#分,最多得标准分值。”有误。为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 ### 补充调整。 二、具体澄清内容 (一)商务评审标准补充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审标准,产品业绩的评审内容及规则更正为“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内(####年#月至####年#月)的销售业绩,按数量计算。以提供投标供应商的猪肉/牛羊肉/果蔬品销售合同和不低于结算金额 ###万元的发票为准,最多提供#份合同,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猪肉/牛羊肉/果蔬品销售合同) 得#分,最多得标准分值。”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联系人:尚工; 电话:####-#######; 招标人: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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