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 ### 关于开展####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项目谈判药品期满接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号)要求, ### 上报名、申报药品基本信息、价格信息及产能等工作已完成,并形成了相关药品的报价上限, ### 公示并接受质疑,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二、公示查看方式
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 管理模块在“带量采购”内“企业申报信息公示”查看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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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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