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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 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函[####]###号)文件要求,经机构申报、 ### 审核, ### 会公示无异议,确定以下#家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为清流县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有效期至####年#月,现予以公布。  序号 托育机构名称 地址 可提供托位 收费标准 # ### 清流县龙津镇文化街雁塔A区#栋###号 ## #.托大班 ### 元/生/月,托小班 ### 元/生/月,乳儿班### 元/生/月,混合班 ### 元/生/月。#.伙食费:### 元/生/月。 # 清流县龙津幼儿园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长兴南街##号 ### 托大班:###元/月、伙食费:###元/月。 # ###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永顺花园#号楼 ### #.托大班 ### 元/生/月,托小班 #### 元/生/月,乳儿班####元/生/月,混合班###元/生/月。#.伙食费:### 元/生/月。 # 清流县虹桥幼儿园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村大岗下 ### #.托大班 ### 元/生/月,托小班###元/生/月,乳儿班###/生/月,混合班###元/生/月。#.伙食费:### 元/生/月。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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