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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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安乡长安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上安乡长安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上安府函〔####〕##号)、《上安乡长安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 ### 出具的《上安乡长安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上安乡长安村委会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长安村委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原址重建#-#.#m钢筋混凝土暗板涵。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总投资为######.##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元,预备费为####.## 元。
六、 ### 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预算之内。 ### 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预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八、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办法》 ### 。
九、本项目批复有效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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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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