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决定书
投诉人: ###
法定代表人:胡建林
地址:宝应县泾河镇曹坝工业集中区宝源路##号
被投诉人: ###
法定代表人:唐仲花
地址: ### 新区太极中路#号
被投诉人: ###
法定代表人:黄登浩
地址: ### A区
一、投诉概况
被投诉方发布的永靖县移民幼儿园设备购置及室内装饰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XZC###########;投诉人于####年#月##日提出质疑, ### 提出投诉,经审查后立案并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二、投诉请求
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合法,要求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重新答复,撤销中标资格, ### 。
三、核查认定
### ### 第##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回复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公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条例对该项目提出质疑, ### ### 工作人员向我司联系人告知####年##月 ##号本项目开标事宜时, ### 文件条款存在异议。 ### 提出异议该项目是否会中止?其二是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第##号令)明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经核查,投诉人于####年#月##日报名该项目,#月##日邮寄质疑函,代理公司于#月##日收到质疑函;该项目于#月##日上午开标, ### ,现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诉人于#月##日报名,应当推定其于当日知道采购文件内容是否侵害其权益,于次日起算#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截止#月##日,期间届满。邮寄质疑函日期为#月##日,显然超出法定期间。且该项目在收到质疑函前,已经开标并公示中标结果,现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仅公示了#包中小企业声明函事宜, ### 。
四、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 的投诉。
五、权利告知
### 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 ### 政复议,也可以在 ### ### 政诉讼。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