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务公开水平, ### 会支持,树立政府形象,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县政府辖区内各县直及镇、街道、直属机构以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下属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单位等。 第三条 每年组织开展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举行时间一般为每年#月、##月。 第四条 开放对象为在当地工作、生活、学习, ### ### 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网民代表,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 第五条 “政府开放日” ### 前#个工作日内,由举办单位成立遴选小组,拟定邀请代表人数及分配名额, ### 、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平台公开征集代表,或者由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初步对象, ### 门联合审查,确定参加活动代表, ### 公示。 第六条 ### ,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 ### ,公共文化设施, ### 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等。 ### ### 安排,每次活动参观#- ### 。 第七条 开放日活动内容一般包括: (一) ### 为和服务事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 ### ### 业特点, ### 政改革、 ### 会发展、 ### 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主要范围、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及时、 ### 为和服务事项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 ### 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服务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 第八条 开放日活动形式一般为: (一)参观考察。“政府开放日”活动当天,邀请群众代表参观党政机关、审批服务窗口、 ### 馆、 ### 等,调研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和推进, ### 情况介绍, ### 、窗口服务、项目进展、城市建设等情况。 (二)观摩体验。 ### 情况, ### 政执法过程。 (三)座谈交流。举行交流座谈会, ### ### 面对面沟通交流。 ### 会改革发展情况,部门负责人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并积极收集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信息。 第九条 ### ### 走访,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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