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CS#####
二、项目名称: ### 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时间:####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
地址: ### 镇望川新村##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 ###
地 址:山西长治保宁门东街##号、
被投诉人: ###
地 址: ### ### 东楼二层
五、基本情况
### ### 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编号:##########ACS#####,包号:标项#)采购文件的投诉,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磋商文件》中关于“智能四足机器人:★#.机器人的平衡算法采用触地判断的电机全力控算法,可以实现 ###°足底三维受力感测;足底不安装压力传感器和气囊;★#.机器人的电机采用内转子设计,电机在提供足够扭矩的情况下, 电机的转速也能维持高速运转; ★#.关节模组采用轻型复合材料,外径尺寸≥## ~##mm;整机自由度
≥##; 单腿自由度 ≥#” ### 产品参数一致,有明显的指向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山西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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