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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为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积极解决人民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经上级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群众监督举报集中受理活动,特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工业废气排放、工业扬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泄漏、 ###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大气污染问题;   (二)工业废水非法排放、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非法设置排污口、水产养殖污染、畜禽养殖粪污直排、河流湖泊污染、地下水污染等水污染问题;   (三)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工业废渣等土壤污染问题;   (四)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噪声污染问题;   (五)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固体废物,擅自将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利用、 ### 置,以及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   (六)辐射设备管理不当、 ### 置等辐射污染问题;   (七)非法采砂采矿、毁林开垦、侵占湿地、自然保护地违规开发等生态破坏问题;   (八)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   (九)其他生态环境问题。   二、集中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年#月##日(工作日工作时间)。   三、投诉举报方式   可采取来电、 ### 投诉举报。   (一)举报电话。 ### :####-#######; ### :####-#######。   (二)来访。 ### 一楼信访室,抚松县抚松大街###号。    ### 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群众监督举报集中受理活动,如实反映并提供以上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抚松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年#月#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初审:董恩林复审:辛伟源终审:王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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