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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 肃告字[####]##号 经肃宁县人民政府批准, ### 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 土地主要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整数倍)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 #GB##### 振兴街东侧 #####.## 住宅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该宗地,法律、法规、国办发【####】##号、【 ### 令】第##号、国发【####】##号、国土资发【####】###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取价高者得原则,设有保留底价、封顶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不予成交。 四、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 ###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竞买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 ### ### 。 七、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八、 ### 账户  联系地址:肃宁县肃水路###号  联系人:田晓义、张志高 联系电话:####-#######、####### 收款人全称: ### 公共资源保证金专户 ### : ### ### 账 号:##########################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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