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土地编号
地块
位置
用途
出让
年限
土地面积
(平方米)
成交价
(万元)
竞得人
####-###(标)
五原县工业园区
工业用地
##年
#####
###.###
###
####-###(标)
五原县工业园区
工业用地
##年
#####.#
###.##
###
####-###
五原县隆兴昌镇美林路东侧兴农加工园区内
工业用地
##年
#####.##
###.##
###
二、公示期:公示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双方已经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者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的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争亮、张婷
电话:####-#######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