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 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益阳市####年第三批次(高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
二、征收范围
### ### 区范围内,总面积#.####公顷。 ### ### 区#.####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居委会、 ### ,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 发布后, ### 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 ### 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 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区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 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 ### 分不予补偿。
### 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益 ### 反馈。(联系人:曹泽波;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pdf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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