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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自规告字[####]##号
经武邑县人民政府批准, ### 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 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位置
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年)
建筑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化率(%)
建筑高度(米)
起始价款(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武邑县河钢路南侧、学苑街以东
####.##
仓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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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者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 ### 开发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 ### 门的立项文件。#、 ### ####年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确定该宗地块(####-##号地)按“标准地+承诺制”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者须签订“标准地+承诺制”承诺书)。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须知。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 获取出让文件。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公开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前确认其公开竞买资格。
五、该宗地块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挂牌的加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注:成交价不含税费。)
六、该宗地块设有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成交。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不能成交。
七、公开挂牌的时间为####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时##分, ### 。
八、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 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受让人必须缴清成交土地总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合同约定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交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 ### 账号
联系地址:武邑县宁武路南侧
联系电话:####-####### 联系人:贾建英 ### 账号: ###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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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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