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ZC-######
二、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公圣村农机购置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国道以北#-##-###
被投诉人: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四路###号门面房A-##
五、基本情况
### ### 就“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公圣村农机购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SHZC-######)作出的《质疑答复函》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书资料不全,经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投诉。投诉主要内容: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 所提供产品“XN###”为虚假产品。被投诉人答复称: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等法律, ### 商提供生产XN###机型的书面盖章申请,厂商具有生产的能力, ### 为( ### 商提供的说明函)。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审查期间, ### ### 液压挖掘机“XN###”出厂检验报告( ### 检验报告)及以往供货车辆铭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 ### 政复议,也可在决 ### ### 政诉讼。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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