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GK#####
二、项目名称: ### 康复品牌专业教学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国药控股(临汾) ###
地址:山西省临汾 ### 院内(国药控股科技园区)
被投诉人#: ###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滨西佳园#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 ###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发展路#号联合科研大厦A座#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经 ### 家求证及征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与中标单位沟通后给与的质疑回复函, ### 参数要求, ### 家盖章证明材料在无法满足的情况下仍回复可以满足,并且序号##深层肌肉振动仪:品牌好博、型号HB-DMS###,序号##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桌:品牌好博、型号HB-XLZ ### ### 家盖章,性质恶劣, ### 参数存在较大偏差,可能影响评标结果, ### 极大可能存在提供虚假参数响应,严重损害其余供应商合法利益。投诉事项#: ### 求证及征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与中标单位沟通后给与的质疑回复函,属于不正面回复,偷换概念,序号##神经康复评定系统实际型号应为F-KGP,序号##中医四诊体质辨识系统品牌应为依脉人工智能或天津市天中依脉,该公司投标文件存在严重漏洞, ### 澄清说明,存在不合规,其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受理后,查阅了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 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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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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