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TCGD-JZ-####-###-#
二、项目名称:于田县阿羌乡####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三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栋#单元###室
被投诉人#:于田县阿羌乡人民政府
地址:于田县阿羌乡
被投诉人#: ###
地址: ### 东路东山苑小区##幢##号房
当事人: ###
地址: ### ### ##栋-#-###室
五、基本情况
### ### 有限公司质疑,称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 ### 质疑答复, ### 对答复结果不满意,于#月#日将投诉书以邮寄形式发送至本机关, ### 受理。投诉事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诉事项#: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木屋:木屋长#米,宽#米,高#.#米.木屋长#米,宽#米,高#米.木屋长#.#米,宽#.#米,高#.#米带隔断木屋、#.便道、#.木柱:木柱长 ####mm、宽 ###mm、高##mm.木柱长 ###mm、宽 ###mm、高 ### ” ### ,营业范围中也无产品制造能力,涉及虚假中标;投诉事项#: ### 提供的产品品牌无商标注册证。投诉请求: ### 成交资格项目重新拟定中标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事项#:经核查, ###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企业划分不正确的情况, ### 专家评审环节谈判小组已要求作出澄清, ### 文件要求。根据《 ### 投标管理办法》( ### 令第##号)第五十一条规定,故此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事项#: ### 文件中并未对供应商经营范围作出要求,对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 办公厅关于《 ### 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号)的规定,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故此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事项#:经核查本项目评审报告, ### 并非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也非本项目拟定中标人, ### ,投诉事项与本项目无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规定,予以驳回。鉴于你公司在事实依据中提到的关于产品品牌无商标注册证的情况, ### ### 调查核实, ### 澄清事实, ###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合法有效, ### ### 查询,三家供应商均存在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品牌无商标注册证问题。认定如下:三家供应商均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规定,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家供应商按投标报价参加评审,中标结果有效。 ### 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 ### ### 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 ### ###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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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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