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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LYHXHW#####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 地址: ### 路清水苑北区四号商业楼#F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 地址:庐阳区三十岗乡堰稍村委会瞿塘路与大姚路交口向西##米 联系人:范世平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B座#楼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 ###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B座#楼,联系电话:####-########。 投标人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 提出投诉,联系人:孙东婉,联系电话:####-########【 ### 政区域以外的项目: ### ### 门( ### 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 ### 投标法》、《 ### 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理、 ### 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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