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意向用地者
土地坐落
拟供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供地
方式
容积率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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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至凤林西路、西至绿云高架路、北至胡家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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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
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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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环境改造工程(环境工程)-国安公园建设工程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天,公示情况将在《绍兴日报》、 ### 网站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 ### ### ,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 ### 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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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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