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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全省中小学教室灯光照明改造项目(三包)(项目编号:JLSZC###########)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普庆路天庭大厦####室 被投诉人#:吉林省教育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川街###号 被投诉人#: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微山湖街##号#门 三、基本情况 ### 时间:####年#月#日 质疑提出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 ### ( ### ) ### (以下简称上海力音),上海力音不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售后服务体系证书, ### 文件要求的嫌疑。 投诉事项#: ### 投品牌“光浦睿”不具备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 文件要求的嫌疑。 投诉事项#:投诉人经自检投标文件,对打分不认可,认为打分有误。 投诉请求:取消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要求重新评审核实打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 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被投诉人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结合原评审专家论证结论,认定事实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中甲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产品为光浦睿GPR-JSD##、GPR-HBD##, ### ,该公司已依法取得“光浦睿”商标使用许可。经查询,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体系证书、GPR-JSD##节能产品认证证书、GPR-HBD##节能产品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投诉人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完整的施工方案、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体系,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技术分(##.##)分”中“施工方案”“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体系”的评分标准,实赋##分,应赋##分;投诉人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商务分(##.##)分”-“体系证书” ### 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评分标准,实赋#分,应赋#分;投诉人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完整的优惠条件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商务分(##.##)分”-“优惠条件”的评分标准,实赋#分,应赋#分。综上,投诉人实赋##.##分,应赋##.##分,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 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 ### 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 ### ### 政诉讼。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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