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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西区MEMS 厂房(B##)一层东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 ##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听证告知:依据《 ###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意见反馈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号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反馈邮箱: ### ##.com ### ####年#月##日 ### 房B##一层东区改造项目-评估报告.pdf西区MEMS 厂房(B##)一层东区改造项目-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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