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财采字〔####〕#号
### ### 理决定书
投诉人: ###
地址: ### 内
法定代表人:邢俊彬
邮编:######
联系电话: ###########
被投诉人#: ###
地址: ### 区加荣路德吉康居园一栋三单元###
联系人:巴伟国
邮编:######
联系电话: ###########
被投诉人#: ###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北京中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邮编:######
联系电话: ###########
一、投诉事项基本情况
### 就阿里地区公路养路段后勤保障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二次)(项目编号:GZFCG####-#####)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遂 ### 递交了投诉书,当日依法受理。并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措财采字〔####〕#号、####年#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措财采字〔####〕#号及投诉书副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人####年#月#日对代理机构( ### )提出质疑【详见质疑函】。 ### 的质疑回复函,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回复内容回避实质问题,并没有明确承认或否认指控,没有提供任何审查依据和结论,投诉方对于质疑答复不瞒。投诉事项#:中标方与####年#月##日注册成功,而在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年以来至少#份相关业绩。如此短的时间内,中标方宣称满足业绩需求,我公司对其业绩的真实性,有效性存疑, ### 需的实际经验与能力。投诉事项#: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 ### 家名称,且ldquo;制氧机rdquo;设备品牌缺项,导致关键产品信息表述混乱。投标文件中单位书写不规范,将标准单位ldquo;m#rdquo;写成ldquo;m#rdquo;虽然看似细微差异,单位书写不规范反映中标方不严谨态度,对专业能力和工作质量的质疑。投诉事项#:招标代理ldquo; ### rdquo;对质疑回复回避实质问题,并没有承认会否认指控,没有提供任何审查和结论。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要求中标方ldquo; ### rdquo;针对我公司提出的业绩真实性、业绩性质和财务数据一致性问题。若经调查核实,中标方确实存在业绩造假, ### 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中标单位, ### 。 ### 罚。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要求中标方针对品牌表述错误和单位书写不规范问题。若经调查核实,中标方的品牌表述错误和单位书写不规范问题, ### 文件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中标单位,重新招标, ### 罚。
(二)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的答复
#.关于ldquo;品牌信息rdquo;的问题及品 ### ### 审查, ### 说的信息不准确,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 ### 谓事实,不应得到支持。
#.关于数量单位的问题,首先,我司对中标文件严格审查,数量单位不存在错误;其次即便存在相应问题, ### 文件爱你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关于业绩问题,业绩问题属于客观事实,公开可查, ### 也对此明确做出了商业和技术判断,不存在相应的指控事实,且愿意接受各方的合法监督。
二、经审理查明
### 时间于####年#月##日;####年#月#日开标; ### ### 。####年#年#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 提出质疑。####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遂 ### 递交了投诉书, ### 依法受理。本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 ### 令第##号)相关规定, ### 文件、评审资料、供应商投标文件、质疑答复等相关资料,审阅了投诉涉及的质疑事项。
投诉事项#、业绩真实性存疑: ### 注册时间为####年#月##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年以来的业绩,并没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证明业绩真实性、未禁止使用关联企业业绩等,其中标方已提供业绩合法性证明(承诺书),但是投诉人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业绩虚假,仅基于时间矛盾提出质疑, ### 在评审阶段已审核业绩材料,未提出异议。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十九条规定投诉事项#未提交业绩造假的直接证据,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品牌信息填写问题: ### 家名称,且ldquo;制氧机rdquo;为定制产品(备注已注明)品牌名缺项不构成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对采购清单备注不允许出现负偏离, ### 文件要求, ### 理。制氧机品牌和备注缺项不涉及负偏离情况。单位书写错误ldquo;m#rdquo;写成ldquo;m#rdquo;,招标文件中的单位计量平方米写的是m#, ###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价未因此而导致计算偏差, ### 对报价的评审。根据《 ### 管理办法》 ### 令第##号二十条明确,非实质格式错误,不得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投诉事项#、 ### 担负未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投诉人主张的ldquo;回避实质问题rdquo;不构成法定程序违法。
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四、权利告知
### 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 政复议,或者在 ### ###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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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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