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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梅桥镇朱海村冯嘴组、梅台组, ### 有土地实施征收。 ### 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梅桥镇朱海村冯嘴组、梅台组,小蚌埠镇双墩村十二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S###宁洛高速大庆北路出入口至G###中环线段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 ### 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梅桥镇人民政府和 ### 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 ### 有权人、 ### 确认。 ### 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 在的梅桥镇、朱海村、朱海村冯嘴组、梅台组,小蚌埠镇、双墩村、双墩村十二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 ### 公告, ### ( ### )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 ### 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梅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杰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小蚌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永发 联系方式:#######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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