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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尊敬的客户: ### 办理产权交易业务,我中心现开展交易业务价款利息结算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结息范围 根据《 ###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的通知》(鲁国资〔####〕#号)文件规定,交易价款利息结算范围为####年以来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国资委、 ### 令第##号)规定办理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项目。 二、结息流程 第一步:短信或电话收到交易价款结息通知的客户,及时提交结息的书面材料,材料中须明确利息归属及利息结算账户信息; 第二步:我中心核定利息归属方、对应利息金额等信息; 第三步: ### 通知客户具体利息金额,客户提交利息金额对应的发票; 第四步:我中心办理办理划款审批程序。 三、其他事项 #.如放弃交易价款结息,请书面提交自愿放弃说明; #.场外结算、非货币资金交易金额不在本次结息范围;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特此通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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