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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宗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桃园路以南、中央景观带以西,面积共#####.##平方米, ### 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年#月##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情况。 ### 送达了《 ###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 ### 置办法》( ### 第##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 ### 在园区产业规划优化调整、气象问题限高等政府原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建设,我局将按照《 ### 置办法》 ### 置。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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