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办理天凝镇宏杨村姚夏浜乡级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用地面积约#.####公顷,项目东至水田、南至道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平面位置图,现予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天凝镇宏杨村姚夏浜乡级道路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内容:项目主要新建农村道路及一座桥梁,长度约#公里,宽度##米。
拟选址位置: ### 村、宏杨村
拟选址面积:约#.####公顷
土地规划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
公示单位: ###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公告地点: ### 、 ### ( ### )、绿逸公园阳光规划展示栏。
依据《 ### 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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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三、平面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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