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 ### ### 交易采购工作细则的通知》(渝医保发〔####〕##号)要求, ### (以下简称“ ### ”) ### 价格申报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申报范围
截至####年##月##日在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挂网的且符合《 ### 交易采购工作细则》规定的“限价采购”和“其他采购”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
二、国家医保代码关联
### 的医用耗材,拟报价企业须及时做好医保代码关联工作(国家医保代码尚未覆盖的产品除外), ### 。
操作路径:“器械管理”》“医保代码管理”》“医保耗材代码关联”。
三、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提前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研习即将实施的《 ### 交易采购工作细则》( ### ), ### ### 情况,属于“限价采购” ### ### 截图。
(二) ### 衔接工作, ### 医用耗材, ### 将在####年#月集中完成核验工作, ### 医用耗材, ### 将在#月#日前完成核验工作。
(三) ### 产品、### ### 医用耗材,相关企业须在####年#月##日前按《 ### 交易采购工作细则》 ### 价格申报, ### 及后续业务开展。
(四)挂网价格申报开通时间、 ### 通知, ### 后续公告通知。
咨询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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