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个工作日内, ### 、 ### ###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
#、建设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
建设性质
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清淤区位于茭渎港至黄渎港近岸#km的底泥淤积区,清淤面积约为##.##km#,平均清淤深度#.###m,清淤规模为####.##万m#。清出 ### ### 理, ### ### 理, ### 理区,分别位于洋溪港以北和朱渎港以北; ### 生态修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号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
单位固定电话:###-########
联系人:田工
邮箱: ### sep.com
四、 ### 络连接
征求意见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
### 址: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 ###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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