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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BSZC####-G#-######-ZJGC 二、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第十三小学等电教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 ### 地址: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兴华路##号 被投诉人#: ### 地址: ### #号写字楼####号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当事人: ###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 ### 关于百色市田阳区第十三小学等电教设备采购(编号:BSZC####-G#-######-ZJGC)项目招标文件的投诉书后, ### 了审查,并于当天正式受理了该投诉事项。本机关按程序于#月##日分别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副本送达了与本项目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于#月##日收到了当事人的答复材料,现已审查终结。经审查投诉事项#:该项目于#月##日开标评审,#月 ### 。经研究采购人回复情况报告可知: ### 商公章的技术参数确认表显示,有产品希沃、视隆、鑫城三个品牌的##英寸交互智能平板能够符合、 ### 质疑的技术参数......经查投诉事项#:该条款的设定既不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条件,也不作为项目评审因素,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为确保采购效率、保障售后权利而设定,并不存在限制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形,也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 ### 无关……”等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关于第二十九条“ ### 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等规定。(二)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给予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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