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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为实施县隍庙街南北两侧地块新规划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位于县隍庙街南北两侧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北邻现状建筑,南邻东羊市巷,西邻永泰街,东邻东岳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请原宗地权利人持不动产权 ### 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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