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收藏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 区、 ### 有土地, ### 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 区、 ### 有土地#.####公顷,拟征收土地地块位于产业三路以东、栖溪小镇以南、横二路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理由 ### ### 建设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类公共事业建设需要, ### 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 区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区、 ### 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号)和《 ### ### 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号)等有关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区、李马村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本次征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 ### 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在的镇、村、村民小组, ### 予以公布, ### 址为 ### 。 特此公告。 樊城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