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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庄浪县####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项目计划》(庄农领发〔####〕##号)文件,安排我单位实施庄浪县####年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 如下: #.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投入###万元,对本年度务工#个月以上的庄浪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等申报资料的,分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按照在西北五省(除甘肃省外)务工的,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余跨省份务工的,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县外省内务工的,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在庄浪县内务工的,不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暂时无法提供申报资料的脱贫人口,按照县外省内务工###元、 ### 定额预付,待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补充提供申报资料后,按补助标准补足差额。截止##月##日已拨付一次性交通补助#####人###.##万元,结余资金##.##万元,已上缴县财政。 #.项目实施结果:通过个人申报、村级核实、乡镇审核、 ### 核查、公示等程序,截止##月##日,通过“一卡通”资金管理系统发放#####名脱贫劳动力一交性交通补助资金###.##万元, ### 拨付到户内,结余资金##.##万元,已上缴县财政,项目实施完成。 #.检查验收结果:项目实施结束后, ### 会同项目实施单位、 ### 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的实施, ### 乡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增加了群众务工收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我单位通过资料查阅、电话回访、 ### 了政策落实情况、资金到户情况、工作稳定性、工资收入、满意度等情况的追踪,政策落实到位,补助资金发放及时,满意度较高。产出指标(##分)、效益指标(##分)、满意度指标(##分)、 ### 率(##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公告期##天(####年##月##日-####年##月##日), ### ### 监督。 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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