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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项目编号:####NCTD###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 ### 县人民政府批准, ### ### 上挂牌方式出让####-###、####-###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具体承办。 ### 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用途及条件、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起始价(万元) 竞价增幅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限高(米)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 汐子镇北山咀村 ### 供电用地 ≤#.### ≤# ≤##.# - ## # #或#的整倍数 # ####-### 汐子镇北山咀村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 # #或#的整倍数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此次挂牌受理单独竞买申请,也受理联合竞买申请。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址 ### 上交易, ### 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 )进行。 五、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 (二)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 (三)网上挂牌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 挂牌期间, ### 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六、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获取办法: 登录“ ### 上交易系统”,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 (一)报名方式 ### 上竞买申请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操作指南”栏目,仔细阅读“网上交易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以上)点击预申购的资源予以申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 ### 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 ### 对应的《保证金缴纳指南》,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线上办理地址: ### 。 #.线下办理申请需准备(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下载地址: ### ) 地址: ### C座五楼CA数字证书窗口 ### 联系人:肖洒 咨询电话:####-####### 九、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 ### 报价,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进入限时#分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需在询问期内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 ### 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本次挂牌出让的预竞得人,系统予以颁发《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经资格确认后, ### 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 ### 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十、资格确认 ### 对预竞得人资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签发《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 (一) ### 上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 (宁城县哈河大街中段###号便民服务大厅###室)进行资格确认。 (二)预竞得人也可在系统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交易系统, ### ### 资格确认。 十一、 ### 的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按程序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按程序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三) ### 。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 :李 阳 联系电话:####-####### 财务联系人: 李晶明 联系电话:####-####### ### : 于立平 联系电话:####-####### 十三、投诉举报电话 ### ####-####### ### ####-####### 优化营商环境热线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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