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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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上安乡南万村委会牙代村牙星水利至南酸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上安府函〔####〕## 号)、《上安乡南万村委会牙代村牙星水利至南酸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 ### 出具的《上安乡南万村委会牙代村牙星水利至南酸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上安乡南万村委会牙代村牙星水利至南酸水利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县上安乡南万村委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拆除原混凝土管道####m,拆除原U型槽###m,新建波纹####m,新建混凝土渠道###m,检查井#座,尾水池#座,放水口##座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其中建安工程费为###.##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万元,预备费为#.##万元。 ### 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 ### 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 ### ### 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办法》 ### 。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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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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