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HZB###########
二、项目名称: ### ### 理站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宇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巴克区阿里路##号#层
被投诉人#: ###
地址: ### 区常家庄村
五、基本情况
### ### 于 # ### ### 理站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QHZB###########)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 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一、投诉人投诉事项:针对投诉事项一: ### 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 ### 业不符,其行为已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属于无效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该供应商不具备中标资格,请求依法撤销其中标资格, ### 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投诉事项二: ### 的《质疑回复函》回复不满, ### 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函作出正面的、具体的答复。投诉事项三: ### 的《质疑澄清函》答复不满, ### 所提质疑。二、本机关审核核实情况针对投诉事项一,投诉人称: ### ### 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把本项目归属于“服务业”, ### 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一致。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供应商应“ ### 业”划分企业类型并出具声明函。 ### 业, ### 业划分错误而无效,构成资格条件不满足。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被投诉人答复称:代理机构给予正面回复,行业分类差异属于技术性瑕疵,非实质性违规,不应作为废标依据。根据《 ### 业分类》(GB/T####-####),“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属于“服务业”的子类(大类为“L门类”)。声明“服务业” ### 业范畴,且未偏离采购标的( ### 理站外包服务)的核心属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业划分与采购文件“对应”,但未强制要求表述完全一致。若采购标的实际属于“服务业”范畴,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其子类,则声明函的概括性表述不构成实质性偏离。 ### 业分类,且“服务业”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上无显著差异,不影响对供应商规模的判断, ### 业分类需精确,应在文件中明确“ ### 业声明”,但未作此限制,《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针对“虚假材料”,而行业表述差异不涉及虚假信息,仅为分类概括差异,不构成“谋取中标” ### 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 ###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填写为“服务业”, ### 属行业的理解和填写错误。经本机关核实, ### 属于中小微企业, ### 属行业填写为“服务业”,并未改变其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客观事实,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也未超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联企业〔####〕### 号)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划型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综上, ### 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谋求项目成交的主观动机和客观事实缺乏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针对投诉事项二、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投诉事项二、三,不属于基于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不符合投诉受理的法定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 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 ### 政复议, ### ### 政诉讼。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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