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发展。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该项目拟选址基本情况为:
建设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名称:诏安县妇女联合会;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诏安县康华西路南侧、玉峰西路西侧;
一、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文化活动用地(######);
三、控制指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四、项目建设内容: ### 大楼。
以上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 ### 联系。
依据《福建省实施( ### 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 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 ### 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 ### 规定》第十条之规定,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公告时间七个工作日。 ### 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联系地址: ### 窗口。
邮编:######
### : ### : ###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附件: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