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 ### 环保窗口已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 ### 会监督,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七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邮箱: ### ##.com,
通讯地址:隆化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电话:####-#######,邮编:######。
### ### 政复议申请, ### 政诉讼。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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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兴隆河韩麻营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隆环评[####]#号
####年#月#日
审批通过
隆化县兴隆河韩麻营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审批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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