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 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LYZC####-###)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号(#-#-#)
被投诉人#: ###
地址:辽源市齐宁路###号
被投诉人#: ###
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号
相关供应商: ###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 ( ### )日期:####年#月##日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 ### 理质疑
投诉事项#: ### 监管职责
投诉事项#: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审
投诉事项#: ### 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请求: ### 理; ### 中标结果; ### 应为中标单位。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 ### 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结合专家论证,认定事实如下:
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谈判,评审规则为资格审查通过后最低价中标。在处理投诉过程中, ### 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 ### 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 ### 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 ### ### 政诉讼。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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