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ZZC####-G#-######-QZSZ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第三中学厨房餐厅设备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方国福(北京) ###
地址:广州市番禹区石壁街 ### B座#层#A##房
被投诉人:灵山县第三中学
地址:广西灵山县荔香大道光大锦绣山河南侧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 冲鹤村委会富安工业区##-#-#号地块之三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东方国福(北京) ### 认为灵山县第三中学厨房餐厅设备的中标结果存在违规问题, ### 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收到投诉,经补充材料后,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事项#: ### 投“洗手盆连感应龙头”“双槽水盆连感应龙头”未办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违反国家强制认证规定,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 ### 投“双门汤桶消毒柜”“双门消毒柜”未取得消毒产品评价报告,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二)根据《 ### 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未取得消毒产品评价报告,且投标截止后补办的资质不得作为投标响应文件依据,不符合《消毒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投诉事项#:投诉成立。认定中标无效, ### 中标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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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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