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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 紧缺问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 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 ### 。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计#.####公顷(##.####亩),拟修改《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C- ### 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 修改:(五)因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确需修改的”,本项目符合公共利益修改要求,特编制《〈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 ### 部( ### 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修改必要性及修改方案》。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号)有关规定“一般调整是指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之间优化调整”。本项目将二类居住用地(R#)修改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符合一般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 ### 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 ### 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 ### 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修改范围
结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范围,确定本次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公顷(##.####亩)。
三、用地规划条件修改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相关文件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地块控制指标如下: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地块
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
代码
用地面积(m#)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修改前
C-##
二类居住用地
R#
#####.##
现状(#.#)
现状(##)
现状(##)
现状(##)
修改后
C-##-#
机关团体用地
####
####.##
#.#
##
##
##
C-##-#
### 镇住宅用地
######
#####.##
现状(#.##)
现状(##)
现状(##)
现状(##)
四、公示时间:##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 q.com。
#.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 ### 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 ### 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
附: ### 公示.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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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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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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