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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志丹县北洛河旦八镇段防洪工程、志丹县北洛河金丁镇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 ,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 ### 政复议法》和《 ### 政诉讼法》,公民、 ###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政复议, ### 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 ##.com 通讯地址: ### 建环保科##、##号窗口。 ### ####年#月#日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关于《志丹县北洛河旦八镇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函〔####〕##号 ####年#月#日 # 关于《志丹县北洛河金丁镇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函〔####〕##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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