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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次
各投标人:
现就“ ### 原煤储运系统项目全过程审计项目”(招标编号:##AT###########) ### ### 澄清,具体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最高投标限价内容“基本费用控制价:##万元整;追加费用控制价:审减额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修改为“基本费用控制价:##万元整;追加费用控制价:审减额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分(北京时间)。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 ### 。
注:此澄清/ ###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总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
招标方: ###
招标代理机构: ###
附件:澄清修改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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