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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抚发改字〔####〕##号 万良镇、东岗镇人民政府: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号)转发至你单位,请你单位根据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和可研批复建设内容按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并在#月底前必须完成前期工作,#月中旬前必须开工,####年#月底前必须完工。 ### 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国家要求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以上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 转入务工人员工资卡内,领取人签字按手印。   二要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明确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 ### ### 公示公告。   三要设立以工代赈项目专帐(单独一本),专款专用,记录项目款支出情况,入帐手续及记帐凭证要真实有效。   四要设立公益岗位#名, ### 管理管护。   五要做好就业技能培训, ### 要有影像资料和培训教案,做到务工人员培训全覆盖。   六要做好机械费用不能列入人员工资,"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 ### #",确需使用机械设备单独开具机械费发票。   七要按照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要求,足额支付到施工企业,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实际支付进度。    ### , ### 会公开, ### 会群众知晓度,确保以工代赈发挥成效。    ### 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开工后每月末,将项目进展、资金支付、 ### ,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特此转发。    ###   ####年#月#日 责任编辑: ### 初审:董恩林复审:辛伟源终审:王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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