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采购智慧黑板及配套展台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GNJLHWGK####)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南五纬路###号
被投诉人#: ###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号伟峰东樾##号楼####室
三、基本情况
### 日期:####年#月#日
质疑提出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设置存在排他性,限制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视频展台”第#点规定“ ### 家”,该条款实质排除了非同一品牌供应商的参与资格,构成歧视性待遇。
投诉事项#:技术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以检测报告排斥中小企业。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因素##分的##个评分点均要求“ ### 权威检测报告”,该要求增加中小企业参与成本,形成对中小企业的变相排斥。
投诉事项#: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限制中小企业竞争机会。 ### 分“业绩合同”评分项(最高#分)要求提供####年#月#日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该要求对缺乏历史业绩的中小企业构成不公平限制。
投诉请求:
#、 ### 文件中“ ### 家”的条款违法,予以撤销。
#、确认技术评分项中“ ### 报告”的要求违法,予以调整。
#、确认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予以删除或修改。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 ### 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认定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根据《 ### 投标管理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条“ ### 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技术参数,该项目采购需求并未指向特定品牌,对视频展台和智能平板要求同一品牌,是对设备兼容性和系统稳定性考虑。 ### ### 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参数设置并不存在排他性。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以证明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属于合理的技术验证要求。从评审情况看,该项目有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市场竞争充分,不 ### 差别待遇或排斥供应商的情形。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 ### 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业绩。此外,该项目业绩评分分值设置在合理区间内,且未与企业的规模条件(如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相关联,没有直接或间接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 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 ### 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 ### ###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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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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