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号)精神,####年拟在全区范围遴选###个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给予物化补助不超过####元。现经村委推荐、片区审核,遴选了###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 监督电话)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反馈地址: ### ### ( ### #号楼##层####室)
附件:####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