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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决定书
投诉人: ###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 ###
住所:九龙县呷尔镇团结上街
被投诉人#: ###
住所: ### #单元####号
### ### 于####年##月##日就(九龙县三垭、乌拉溪幼儿园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 ########### ###)做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年 ##月#日收到邮件并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 在参加九龙县三垭、乌拉溪幼儿园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政府采购过程中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
经审查查明:
### ### 投的W###为设备的系列型号,按照硬件设备不同设有不同的子型号, ### 提供的中国节能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QC###########)制造商: ### ,发证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至####年#月#日。其中规格型号:W###-#H####C##(品牌:Centerm 型CPU核数#核、缓存:#G、硬盘总容量:###G、CPU主频:#.#GHz), ### 文件技术要求:★#、CPU:核心≥# 核,线程二## 线程,主频≥#.#GHz,缓存#M。★#、硬盘:二###GSSD。
本机关认为:
### 投标的型号为W###的电脑设备只有一款,投标写的该产品的系列型号W###,其提供的中国节能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QC###########)中规格型号:W###- ### 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故不存在虚假相应。
综上,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 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 ### 政复议,或者 ### ###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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