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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补遗##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设备需求一览表中:交管系统【城区路口】部分,第#项系统集成。 因该项存在重复, ### 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中的技术指标和配置: ### 有指标的得##分,带有▲符号的指标共有##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分,共计##分扣完为止。注:带有▲符号的技术参数要求, ### 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其他参数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证明材料需投标人加盖公章,故类别设定错误,现将该评分标准子项调整至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 分。调整后分值构成为: ### 分#分; ### 分##分;投标报价##分;其他评分因素##分。 二、其他内容 #、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更正文件为准。 ### ### 文件, ### 文件与更正文件为准, ### 承担。 #、其余内容未变更。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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