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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向我单位提出灵台县新集水库库区防护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根据《 ### 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第##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灵台县新集水库库区防护工程建设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新集水库库区防护工程 二、建设单位: ### 三、批准单位: ### 四、使用林地位置:灵台县新集水库库区防护工程拟使用的林地位于百里镇川口村、二联村、崖湾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使用林地面积:合计#.####公顷。 #.林地权属:拟使用百里镇川口村集体林地#.####公顷,二联村集体林地#.####公顷,崖湾村集体林地#.####公顷。 #.使用林地地类:拟临时使用乔木林地面积#.####公顷,疏林地面积#.####公顷,一般灌木林地面积#.####公顷。 #.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临时使用地方公益林#.####公顷。 #.林地保护等级:拟临时使用Ⅲ级保护林地#.####公顷。 #.使用林地类型:拟临时使用防护林林地#.####公顷。 #.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工程使用林地拟采伐林木蓄积##立方米,采伐株数####株。 六、使用林地用途: ### 、 ### 及施工便道等。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 ### 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 审核同意后,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 ####年#月##日 var size = "";if (size.indexOf(".mp#") != -# || size.indexOf(".MP#") != -#) {$("#video").css("display", "block");$("#video").css("width", "###px");$("#video").css("height", "###px");}if (size.indexOf(".mp#") != -# || size.indexOf(".MP#") != -#) $("#auto").css("display", "block");var hasFJ = "";if (hasFJ != "") {var FJarr = hasFJ.split("")document.write("附件下载: ");for (var i = #; i ");}document.wr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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