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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一、项目名称 ### 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XGGZYBM-##########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 ### 大街##号 被投诉人#:长岭县第二幼儿园 地址:长岭县太平川镇 被投诉人#: ### 地址: ### 三、基本情况 ### 日期:####年##月##日 质疑提出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本局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并依法受理。本局受理后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 ### 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我方就代理机构作出的答复书内容为“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答复:经研究确定: ### 文件评分标准分值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不满意。 投诉请求:更改不合理要求,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潜在供应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 了调查,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事项有关材料,对被投诉 ### 了审查,并对投诉事项组织了专家论证,查明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款的规定, ### 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 ### 政复议,也 ### ### 政诉讼。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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