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 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XGGZYBM-##########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 ### 大街##号
被投诉人#:长岭县第二幼儿园
地址:长岭县太平川镇
被投诉人#: ###
地址: ###
三、基本情况
### 日期:####年##月##日
质疑提出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本局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并依法受理。本局受理后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 ### 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我方就代理机构作出的答复书内容为“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答复:经研究确定: ### 文件评分标准分值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不满意。
投诉请求:更改不合理要求,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潜在供应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 了调查,查阅了招标文件、投诉事项有关材料,对被投诉 ### 了审查,并对投诉事项组织了专家论证,查明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款的规定, ### 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 ### 政复议,也 ### ### 政诉讼。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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